遺產稅大變革:留意三重點

「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如何課稅?誰來繳?配偶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法定分產)怎麼算?這一頁把新制重點、實例與行動清單一次說清楚。

三行摘要

  • 一、贈與配偶的「擬制遺產」仍併入遺產總額,但就該部分的遺產稅改由配偶負擔,且會「分開開稅單」,不再讓其他繼承人替配偶那一段買單。
  • 二、擬制遺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也要納入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俗稱法定分產)的計算基礎,提升生存配偶保障。
  • 三、適用時點:113/10/28 憲法法庭判決公告後的案件(含公告日前已發生但未核課確定者),並留意 114/1/1 起遺贈稅課稅級距已依 CPI 調整。

下文附有法源與財政部解釋連結;實務以國稅局認定與最新公告為準。

遺產稅「新制三重點」彩色一覽

項目 內容 對家屬影響/提醒
誰負稅?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之財產(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就「擬制遺產」部分的遺產稅由配偶負擔與其他遺產分開開徵。 避免其他繼承人替配偶那一段遺產稅買單;實務上會收到兩張稅單(配偶稅單/全體繼承人稅單)。
分產計算 擬制遺產視為現存財產併入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民法法定財產制終局分配)之扣除額計算基礎。 有利於反映婚姻共同家計的貢獻,保障生存配偶權益;辦理分產與遺產稅時資料需一致。
適用時點 依財政部處理原則:自 113/10/28 憲判字第11號公告日起已發生但未核課確定之案件,以及公告日後發生之繼承案件均適用;114/1/1 起遺贈稅課稅級距依 CPI 調整。 分別注意「誰負稅/怎麼算」與「級距金額」兩套時點;報稅軟體或試算表要更新。

備註: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原本就須併入遺產總額,現行是調整「誰負稅/如何開單」與「配偶分產計算基礎」。

一看就懂:分開開稅單怎麼算?

:遺產總額 6,500 萬(內含贈與配偶之擬制遺產 500 萬),全案遺產稅額 275 萬。
▶ 配偶(就擬制遺產 500 萬)應負擔:275 × (500/6,500) = 21 萬
▶ 全體繼承人(就其他遺產 6,000 萬)應負擔:275 × (6,000/6,500) = 254 萬
主管機關實務將開立兩張稅單,彼此分開繳納,權責清楚。

小提醒:還要把擬制遺產納入「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基礎。

你現在可以做什麼?(申報 × 規劃)

6 個月內申報
被繼承人死亡日起 6 個月內向戶籍地國稅局申報,跨局臨櫃亦可(備齊文件)。
需要:資產清單、近2年贈與資料、與配偶財產制相關文件等。
蒐集「近2年贈與」證明
包含贈與契約、匯款憑證、不動產移轉登記等;確認是否屬「配偶」或其他特定親屬。
預先規劃:稅負與分產一致
生前贈與、保險與信託安排、遺囑/遺囑執行人指定,協助後續申報與家族共識。

※ 商品/工具(壽險、信託、贈與)請配合法遵與家庭目標;必要時諮詢稅務與法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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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與延伸閱讀(中文版)

  • 一、 財政部:「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併計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稽徵作業處理原則」( 說明分開開稅單、配偶負擔「擬制遺產稅」、適用範圍與試算例)。 連結
  • 二、財政部(新聞稿):「擬制遺產視為現存財產,納入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計算基礎」(含案例與公式)。 連結 | 附件 PDF(新聞稿原文) 下載
  • 三、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簡介):遺產稅課稅範圍與扣除(含「死亡前二年與特定親屬贈與併入遺產總額」制度基礎)。 連結 | 常見問答(遺產稅申報、扣除、流程) 連結
  • 四、財政部:114 年利民便民措施(包含免稅額/扣除額/級距調整;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自 3,330 萬調高至 3,740 萬)。 連結

上述連結皆為官方中文頁面,便於查證;實務仍以各地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